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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非诉解纷实效化,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等社会、行业调解组织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起“预调确执”纠纷解决机制,使得纠纷处理从传统单一的“立案—法院调解—审理—判决—执行”解纷模式摆脱出来,通过全流程、一体化诉讼外解纷渠道,实现纠纷的多元化、快速化解决。
开展爱民实践“双走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在“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基础上,开展爱民实践“双走进”活动,将“一村四警”解纷资源引入调解平台,让法官等“四警”走进基层互动,上门普法送法;让群众走进法院参观,参加座谈庭审,用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常态化的司法服务,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将调解平台打造成法院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针对涉企纠纷,常态化开展法企联动促发展专项行动,以实质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为宗旨,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协调各方、在线调解等方式,依法及时化解合同纠纷和企业债务纠纷。
打造“法庭+”解纷模式,实现矛盾纠纷综合治理
以六处人民法庭为中心,成立“法庭+N”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社区(村委)等两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员,纳入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导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平台的使用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让人民调解员成为基层多元解纷的主力军,让人民法庭成为基层一站式多元解纷的主战场,将矛盾化解于基层、诉前,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畅通“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助力纠纷快速化解
畅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渠道,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在线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或由特邀调解员推送给法院。法院对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开启绿色通道,按照“直接立案、同步审查、即时裁定、当场送达”的办理标准,快速审查双方的调解协议内容,完成司法确认程序,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有效节省流程办理用时,减少群众往返法院次数,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零成本”定纷止争。
强化“执前督促+移送执行”,快速兑现胜诉权益
对完成司法确认的案件,在当场送达裁判文书时,推行《执行通知书》、《执行和解建议书》和《失信警示函》“两书一函”的前置送达。针对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内容的案件,在裁判文书中增加执行通知书内容,提醒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或尽快申请执行。同时,向当事人一并送达《执行和解建议书》和《失信警示函》,通过提前告知执行程序的方式及危害,积极提醒、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有效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提升非诉讼解纷机制实质化解纠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