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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史伟)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们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营造平安健康的成长环境,3月15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温丽梅,来到青县觉道庄小学,以“遵纪守法提修养 不负韶华当自强”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温丽梅讲解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教给同学们根据标签选择合适食品的小技巧,以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切入点,向同学们详细解读了何为“法”以及“灋”字的含义,区分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告诫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法治观念,千万不要越过法律这条红线。
为了强化教育效果,温丽梅以问答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并购买了一些中小学生必读书籍,奖励给积极回答问题的同学。同学们结合讲课内容畅所欲言,踊跃回答各种问题,学习的热情进一步提高。
温丽梅以寓教于乐、融学于趣、化教于心的方式,引导同学们在生活中要做到“三戒”:一是戒“贪”,抵制畸形消费,千万不能沾染上占小便宜、小偷小摸等不良习气,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通过正当的途径获得合法的利益,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二是戒“奢”,要树立勤劳致富的理念,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在生活中不攀比、不浪费、不贪图享受。三是戒“骄”,同学之间要友善相处,发生矛盾要用和平的方式解决,或者向老师寻求帮助,不可自骄自傲、自以为是,看不起同学甚至欺负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