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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模式,快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魏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要求被告赔偿,而保险公司则以原告出示的鉴定意见书系单方委托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向被告送达诉前调解告知书、诉前委托鉴定告知书,并组织原、被告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同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像这样的案例在枝江市综治中心速裁法庭并不鲜见。自法官工作室入驻枝江市综治中心以来,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纠纷调处由“小独奏”转向“大合唱”,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终点站”作用。
据介绍,为深度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落实落细,枝江法院出台实施办法,加强诉前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将司法鉴定工作从诉中移至诉前,通过诉前鉴定既解决诉中鉴定程序繁琐、鉴定时间长的问题,又能让当事人通过诉前鉴定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结,最大限度简化矛盾纠纷的解决流程,缩短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提高审判质效,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