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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走进三江新区双城街道新桥村,现场勘查并巡回审理系列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当地村组干部、村民等30余人旁听庭审,并参加普法活动。
该案六原告分别系新桥村六个村民小组,被告为四川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4月,被告方分别从六原告处承包土地276.5亩,用于农业开发相关生产经营,承包经营时间为15年。根据签订的补充协议,若被告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原告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及附属设施,由六个村民小组合法所有。因被告自2020年10起未再支付土地租金,六个村民小组分别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当天,法官一行来到案涉土地开展现场勘查,听取原被告双方相关陈述。经踏勘发现,该宗土地目前部分种植经济林木、果树,部分种植油菜、蔬菜等作物。时值春耕季节,为不误农时,需尽快化解纠纷。现勘过程中,法官一路走,一路了解情况并开展释法明理。
随后,法官一行在该村村民聚居地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方解释因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拖欠租金,且已在承包土地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愿意支付租金,继续履行合同。法官希望六原告考虑被告违约系事出有因,相互体谅,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经过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支付拖欠资金,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法官要求被告公司秉承绿色原则,尽快种植农作物,保护好耕地。“感谢法官公正办案,我们一定尽快筹措资金,利用春耕时机恢复生产,用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该公司负责人说道。
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被告企业的特点,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并向村民宣讲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知识,解答村民提出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法律和诉讼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