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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汇聚多元合力,推进基层诉源治理,第一季度,昌吉两级法院新收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15%。
瞄准县(市)和乡(镇)两级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昌吉两级法院牵头协调,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或政法委员任组长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为成员单位(部门)参与,定期召开纠纷排查化解协调会议,共商诉源治理对策。
目前,昌吉两级法院均已实现派驻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入驻公共法律服务纠纷调处中心开展工作,“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通畅进行。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州公共法律服务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案件2174件,结案1812件,结案率达83.34%。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812件,较2022年同期增加28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9.5%。司法确认案件1242件,确认适用率达76.5%。其中,奇台县公共法律服务纠纷调处中心诉前调解成功率、司法确认适用率均达100%。
昌吉中院还主动紧抓联合共治力量,开展诉源治理。该院加强与各行业及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着力创新开放型、可扩容的“法院+”多元解纷模式。今年,该院与州总工会设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联手推进诉源治理。“法院+工会”对接模式推广至各县(市),劳动关系中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遏制和化解。
与此同时,该院协调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发起设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全州县(市)成立分中心,扎实推进金融纠纷化解。第一季度,仅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就调解成功191件纠纷,涉案金额3732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