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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记者在吉林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走出去”的工作方向,增强主动融入能力,深化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为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贡献司法力量。同时,坚持能动司法,更好发挥司法的“两大功能”,依托社会治理大格局和府院联动机制,抓住提出有质量的司法建议这个关键环节,推动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吉林法院将通过分类施策,做好城乡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拓展“法官进网格”工作成效,密切网格法官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继续推动“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年底前“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5%的工作目标。继续巩固和加强农村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创新城市诉源治理工作方法。
据悉,四年来,全省法院共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5.4万件,调解成功率从2019年的59.4%上升到2022年的88.3%,诉前调解导出率从2019年的35.9%上升到2022年的73.6%,“万人成讼率”从2021年的130‱下降到2022年的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