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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曲阜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全球观点


【资料图】

中国法院网讯(王鑫鑫)“你不拿抚养费别想看孩子”。“我拿不拿抚养费跟我看孩子没有关系”。近日,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发出了今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张甲和张乙于2016年5月13日婚生一男孩张小甲,双方于2020年10月16日在曲阜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婚生男孩张小甲由张甲抚养,张乙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但双方未对婚生儿子的探视权进行约定。离婚后张乙未支付孩子抚养费,张甲亦未配合张乙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张乙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甲允许探望婚生儿子张小甲。

该案委派调解后,调解员第一时间分别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找到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的情况下,通知当事人来院调解。在调解中双方积压多年的矛盾爆发,孩子父亲说“你不拿抚养费别想看孩子”;孩子母亲说“我拿不拿抚养费跟我看孩子没有关系”,双方情绪非常激动。在听到双方当事人说出对孩子如此不负责任的话后,指导法官当即对双方进行训斥,分别对他们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给原、被告做疏导工作,引导双方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

在调解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告知当事人双方应尽的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该指导令发出后,原、被告双方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依法带娃”。在家事审判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在庭前促成了双方的和解,被告同意原告探望孩子,原告也答应以后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法官后语

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对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案原、被告未能切实履行好抚养义务、承担监护职责。人民法院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原、被告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关注被监护人的心理和情感需求。该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后,促成了原、被告双方的和解,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成长中离不开父母的监护,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切实负担起自己的职责,履行好为人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和监护责任,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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