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316件,调解成功731件,诉前调解成功率56%。这意味着,进入法院1/3的民商事纠纷,已经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到实质高效解决。
这份成绩的背后,是河北省沽源县法院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沽源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内部挖潜,内外联动,全方位多层次赋能诉源治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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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纳士”,“进一扇门”满足多元需求
为激发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效能,满足群众在一个地方解决全部诉讼事项的司法需求,沽源县法院向社会择优选聘人民调解员33名,特邀4个专业化调解团队入驻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事、劳动争议、物业服务、道路交通事故等类型化调解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多形式、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实现诉前解纷效能最大化,该法院健全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将“协议履行完毕”作为调解员“绩效考核”“以案定补”依据,全力促成协议自动履行。
按照“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思路,沽源县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与诉前调解形成无缝对接,构建“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流水线审理模式,推进矛盾纠纷“一门”受理、多元化解。
因地制宜,特色法庭绘就美丽“枫”景
河北省沽源县素有“三河之源”“京津水塔”的美誉,3家景区先后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随着生态旅游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县域生态旅游司法需求日益递增。2022年,沽源县法院适时将临近旅游集聚地、独具地理区位优势的塞北管理区人民法庭,改造升级为全市首个生态旅游巡回法庭,突出优先调解、景区巡回办案、生态旅游普法等一体化功能,按照“快立、速调、日结”的方式,对旅游服务价格争议以及游客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及时就地有效化解。
“近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坚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为牵引,将群众路线贯穿于生态旅游纠纷调处机制建设中。”就群众如何参与生态旅游纠纷源头治理,生态旅游巡回法庭负责人李燕表示,“正在逐步集成旅游企业一线员工、村两委干部、网格员、乡村生态公益岗人员、民间调解室等各类社会优势资源,通过志愿调解、委派调解等多种方式,协助法庭开展工作,有效激活基层解纷网络,让群众成为生态旅游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际参与者、直接受益者、成效评判者,推动好风气、好生态相得益彰。”
精准出招,始终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
2023年,河北全省上下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沽源县法院审时度势,将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与优化金融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一体推进,率先成立全省首家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组建金融专审团队。
依托“速保、即调、快审、立执”全链条金融纠纷化解模式,该中心对金融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不良债权转让、不良债权追偿、银行卡等金融纠纷,进行类型化调处,实现金融纠纷“一站式”解决。同时,强化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及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沽源农商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数据对接和协同共治,共筑预防化解金融风险“防火墙”,护航县域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必须主动‘走出去’,向杭州互联网法院这样的先进法院学习借鉴‘互联网+’‘智慧解纷’等有益司法实践经验,做好中心成立后的‘下半篇文章’,为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探索一套符合实际、精准有效、衔接有序的运行机制,打通金融纠纷源头化解‘最后一公里’。”金融纠纷调处中心主任赵冰博表示。
做实内功,“诉讼托底”严防“漏底风险”
沽源县法院将案源治理与诉源治理深入融合,健全衍生诉讼案件预防机制,在立审执各环节加强释明疏导和调解化解工作,并适当加重调解率、被发回重审率在法官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真正促进案结事了。2020年至2022年,沽源县法院案件调撤率连续三年稳居张家口市法院第一,河北省法院前列,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多元纠纷解决格局得到持续巩固完善。
“要做实内功,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陈旧理念,将诉源治理贯穿到诉讼内全流程各方面,把好诉讼内案件增量关口,坚决防范‘诉讼托底’发生‘漏底风险’,让诉源治理效果蒙尘。”沽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少博表示。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承担着纠纷化解的重要职责,参与诉源治理是应有之义。我们将继续推动解纷关口前移,服务向下延伸,不断探索排查受理化解矛盾纠纷的有益渠道,也欢迎更多解纷力量参与到诉源治理工作中来,各方合力画好共建共治共享新时代社会治理同心圆,”王少博对此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