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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22年10月,张某经朋友介绍,到湖南省某公司老板陈某的挖泥船上做工。据张某陈述,其在船上做准备工作时,告知了陈某船上人员未配齐,重要岗位缺人不能正常操作,但陈某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进行任何培训,即要求张某等人继续作业;次日准备开船前,张某到船尾准备将定位桩取下来,但操作人员瞿某未等取下栓就开始操作定位桩,导致张某受伤。经鉴定,张某构成九级伤残。后张某与陈某多次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因陈某在外地,未能赶到华容应诉,征得陈某同意,法官事先向陈某告知网上应诉的相关事宜。经过现场调控、测试设备,陈某通过网络、其余诉讼参与人在现场参与庭审。
庭审过程中,在组织庭前调解阶段,各方对事件的起因、发展及各自责任予以确认,仅对案件应赔付金额的组成略有分歧。通过庭前调解,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张某与陈某达成调解意向,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以方便后续文书的制作。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表示,从“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也不用跑”,让人民群众通过法院解决麻烦,而不被流程所麻烦,大大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为华容法院“想群众所想”的便民服务点赞,为法官司法为民的态度点赞,为接地气、通人情的司法举措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