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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司法建议书指出的车辆投保保险金额超出实际市场价值问题,我司将进一步加强承保时对投保车辆价值的审核……”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的司法建议回复函,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蓬江区法院法官罗虹毅审结了多起车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发现不少保险公司在车辆承保时,单纯按照新车购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来确定车辆损失赔偿限额,忽略了市场价格变动等其他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导致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金额相应增多。但保险车辆出现全损时,保险公司却按远低于车辆承保金额的市场价赔付,为此,先后有多名投保人诉至法院。
在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后,蓬江区法院向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司法建议书中指出,保险金额过高导致保险费同比增加,投保期间多交的保费实际上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保险金额高,但获赔金额过低,极易引起投保人不满、不理解、不信任,从而引发纠纷,造成投保人诉累及司法资源的浪费。
保险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在回复函中称将退还超出保险价值部分相应的保险费,并对投保车辆价值评估审核制度进行研讨完善,减少类似保险合同争议发生。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蓬江区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近3年来积极发送各类司法建议170余份,建议对象100%反馈并落实整改,助力解决部分基层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不完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