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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密切全市审判机关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导向,形成河湖水域岸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管理保护的工作合力,近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盘锦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审判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构建各司其职、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新格局,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该联动机制旨在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模式,建立“河长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着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加大司法协同保护力度,形成协同共治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新格局,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建设“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共同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该联动机制确立了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河湖总法院院长领导、督导相应的河湖法院院长按照职责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道法院院长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协助、配合河长开展专项调研、指导、督办、督察工作等具体职责。
该联动机制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要案会商机制、联合查办机制、执行协作机制、联合培训机制为主要内容。联席会议机制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传达相关精神,通报案件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部署下步重点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是双方明确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以做好日常交流与信息共享。协同配合机制是建立健全河湖监管制度,加强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部门与审判机关的联动执法与监督协作。办案协作机制是河长制湖长制相关责任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对各级法院工作进行协作,人民法院对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需的解答和帮助。联合巡查机制是实地查看河湖现场,共同研讨发现的问题,查办河湖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联合培训机制是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和审判机关涉及案件,开展调研检查时,可共同参与,成果共享。
该联动机制从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完善配合机制;严守保密纪律,避免失泄密事件;强化工作宣传,推动工作开展三个方面,明确了机制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机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