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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大事件丨一周热点回顾(8.21-8.25)

【企业】

多家物企刊发中期业绩

本周,物管行业迎来集中发报期,多家企业接连披露了上半年业绩报告。据财经网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已有20家物企完成发布中期财务数据。其中,有10家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双双呈现正向增长。其中,万物云实现收入为人民币160.2亿元,同比增长12.5%;股东应占利润为9.98亿元,同比增长14.21%。保利物业实现营收71.4亿元,同比增长10.7%;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7.64亿元,同比增长加21.5%。不过,在已经刊发业绩的企业中,有半数盈利并不理想,归母净利润出现亏损或下滑趋势。这其中,建业新生活股东应占亏损约达3亿元,同比盈转亏;远洋服务在上半年,实现营收与利润双降。其中,收入为人民币15.56亿元,同比减少约4%;归母净利润约1.29亿元,同比减少约52%。


(相关资料图)

看点:根据现有数据,多家物企在上半年业绩有所回暖,但企业之间分化较为明显,“强者恒强”的局面仍在上演此外,增值服务成分化主因,未来在竞争力上,企业不仅需要在服务上做到极致,也需要运用科技为企业降本增效。

【市场】

8月LPR1年期为3.45% 下调10基点

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8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上月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维持不变。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看点:本月LPR出现不对称降息,成为历史首次。而短期LPR下调,有助于缓解流动性融资成本压力。对于房贷利率未来是否还有降息的可能,有业内专家认为,5年期LPR虽未跟随下调,但救地产的紧迫性并未下降。降息的空间或转交至存量按揭利率,且放松的重心会在一线城市。

北京: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室内装修管理服务费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收费。明确自8月21日起,北京市物业服务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未包含的,可以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30元/户/年,该标准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此外,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人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证金(含装修押金)。

看点:北京住建委进一步明确物业收费标准,整改不合理的收费乱象,相关费用的取消,不仅可以减轻住户的经济负担,也能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由于费用问题产生的纠纷与矛盾。

深圳人才房放宽申购条件:3人家庭可认购三房

8月21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发布关于深业颐瑞府、御棠上府项目住房面向人才配售的通告。据悉,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四个队列,其中,在第三队列,将人才房的申请门槛由此前的本科降低至“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等条件。其中,高层次人才及高精尖缺人才(不受家庭人口数限制),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3人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认购三房户型住房的为第四队列);2人家庭、单身居民可认购两房户型住房。

看点:此次深圳人才房放宽申购条件,学历也覆盖专科,门槛进一步降低,将拓宽受众人群范围,对于市场来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人才房去化速度。

住建部:推动首套房“认房不认贷”

8月25日,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看点:有关部门明确推动落实“认房不用认贷”,此举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此外,此项政策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各城市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调整、自主选用,将有利于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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