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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中院:协同共治河湖生态环境


(资料图)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盘锦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审判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旨在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模式,建立“河长、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形成协同共治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新格局。

联动机制确立了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法院院长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协助配合河长履行专项调研、指导、督办、督察工作等具体职责。联动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行协作、联合培训等内容,从加强部门协作、严守保密纪律、强化工作宣传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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