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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商转公贷款期限
借款人在宜昌区域内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首贷自住住房(一手房、二手房),房屋使用性质为住宅、权利性质(土地)为出让的,且在宜昌区域内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在交通银行、汉口银行办理的购房贷款)。申请转贷时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办妥商业银行购房贷款住房的正式抵押,并符合条件的,可向购房所在地的宜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或县市区营业部申请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指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只能为夫妻、父母及成年子女。
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不高于30年。
(二)贷款期限=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主借款人实际年龄-1。
(三)贷款期限≤50-所购房屋房龄(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