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冰带领工作人员,利用一周时间先后到湖岗乡宋院村、板木乡板木西村、邢口镇王寺寨村,调查落实侯传波、魏孝奇、于云峰、刘献和、杜爱民、李永成、王洪湾等同志见义勇为事迹,积极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取证,向相关上级部门申报个人荣誉。
传承见义勇为精神。2005年冬天,该院干警刘献和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不顾生命危险救出落水孩子务小宝,他的感人事迹被数十家媒体予以报道。院党组召开表彰会议,向刘献和同志颁发奖金2000元。时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批示全省法院干警向刘献和同志学习。此后,该院干警在刘献和同志精神激励下,传承见义勇为精神,在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彰显新时代法院干警的担当情怀。侯传波、王明阳路遇燃起大火的宝马车,拎着灭火器救火;魏孝奇、于云峰在办案途中从火海中背出老人;杜爱民遇到涉嫌拐骗儿童时仗义出手;刘广献、王建宏、谢启红路遇车祸挺身而出......据统计,16年内,发生在该院干警身上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事迹多达30多起,见义勇为的“好人精神”在该院已经蔚然成风。
宣传干警的感人事迹,弘扬新风正气。为弘扬见义勇为的“好人精神”,该院宣传部门在了解到线索后,组织人员认真撰写宣传稿件,向各级媒体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干警的感人事迹,弘扬新风正气。该院宣传干警正能量的新闻稿件,数百次被各级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在院办公楼走廊及当事人诉讼通道两侧,设置“身边好人”宣传版面,让当事人进入法院后能够及时了解到法院干警的为民情怀。同时,利用官网、公众号、微信等传播平台,及时发布法院干警的事迹,受到观众的好评。
党组积极给予关爱。2021年9月,该院干警侯传波被开封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授予“开封好人”荣誉称号;10月,再次被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授予“河南好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两次受到市领导和省领导的表彰。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宏第一时间带着全体班子成员到侯传波家中慰问,送去党组织的关心关爱。为弘扬正气,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名侯传波同志任民一庭副庭长职务,让胸怀正气、默默付出的同志在付出之后有回报,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
积极申报相关事迹。2021年9月,在得知开封市见义勇为协会关于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消息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安排政治部工作人员对10多年来发生在法院干警身上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全面筛查,逐个整理相关材料,依照程序向县见义勇为协会进行申报。将市县文件精神在院工作群内进行解读,让干警了解精神,吃透精神,让见义勇为者能够充分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获得应有的荣誉。
新时代呼唤“身边好人”,新时代倡导担当作为,新时代更需要在人民群众遇到危难时挺身而出者,杞县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讲述着一件件人间大爱的故事,彰显着杞法人的担当作为。王成宏说:“法院干警一次次见义勇为,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院党组长期抓队伍建设、倡导和弘扬新风正气的结果。事例也一次次证明,杞县法院干警身上一直在传承着好人精神,彰显着干警的高尚品德,我们要大张旗鼓宣传好人精神,弘扬好人事迹,更好的促进我们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