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科法网 > 新闻动态 >

河南洛宁:不用谋面“云”调解 速立速调获点赞

中国法院网讯(张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分隔两地的双方当事人,全凭“云”沟通。从受理案件到达成调解协议,用时仅一天。11月15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利用网上办公系统,高效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事情还要从两三年前说起。2018至2019年,崔某在张某公司上班,张某承诺年底一次性结清工资。且在工作期间,张某由于资金紧张向崔某借去八千余元,工资及借款共计拖欠三万余元,年底却“失约”。无奈,崔某多次索要欠款,对方均以工程款未到等多种理由推脱,为维护合法权益,崔某将张某诉至洛宁法院城关法庭。

11月15日一大早,通过网上自助立案系统,城关法庭在后台接收到原告崔某诉被告张某劳务合同案件信息。通过起诉书等立案材料了解案情之后,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因疫情原因崔某滞留外地,目前又急需用钱,希望能够快速解决。

法官挂断电话后,立即添加原被告微信,通过微信与双方沟通详细了解该案件后,决定启动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审判流程,立即将案件转至诉前调解平台。

由于案情事实清楚,证据材料比较完备,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本着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形象及信誉,法官通过“云”沟通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协商解决问题。

最终,仅用两个小时,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将在十日内还清欠款,原告撤销对被告公司的起诉,保护了企业形象,双方均对此次案件的解决表示非常满意。

据了解,秉持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理念,洛宁法院通过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当天调解、当天结案,用“云”沟通,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与企业发展困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最新动态
相关文章
社会人员平均工资对基础养老金的影响有...
90后“攻城狮”对收入低感到不满 “黑...
饿了么制止餐饮浪费将推“外卖小份菜团...
阿里日举办“口罩婚礼” 张勇证婚:爱...
快递为何还在小区外摆摊
40年来这个行业增长了700多倍!一定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