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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生为本 以民愿为先

“我们将着力从为民司法、减民诉累、护民安康、保障民生、解民难题、便民诉讼等方面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现场,发言人掷地有声地宣布。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陕西高院以民生为本,以民愿为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一个个实招化解审判执行工作中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诉讼服务“便”字当先

为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来一次、一次办好”,陕西高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诉服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置登记立案、诉调对接、案卷查询、案卷扫描、律师服务等16个功能单元,实现诉讼活动全流程在线办理,为群众提供全流程、全业务、全时空网上诉讼服务。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法院网上立案6.8万件,在线调解13.6万件,在线保全4039件,在线鉴定1.6万次,电子送达52.1万件次。

“专家说的对着哩,我们没啥意见。”日前,宜君县人民法院邀请县农技中心专家对一起因打农药造成相邻玉米受损的纠纷案进行现场勘验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满意地说道。

在司法服务上做加法,在矛盾纠纷上做减法。陕西高院积极推动构建资源共享、动态管理的调解网络,广泛将医疗、教育、交通事故、金融、企业商会、劳动争议等行业调解组织及专业调解团队吸纳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优化法院司法确认与诉前委托调解、特邀调解、行业组织专业化调解、人民调解等有机衔接,拓展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调解渠道。

司法为民“惠”字为要

法院工作中到底有哪些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陕西高院通过“开门搞整顿”向群众纳谏问策,邀请12名各界人士代表走进法院开展座谈,并对收集到的23项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实行统一销号管理,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

为解决当事人“退费难”“退费慢”难题,陕西高院主导开发了诉讼费电子票据系统,在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试点运行,实现了诉讼费收取、结算、退缴、开票工作全程电子化,让诉讼群众足不出户便可缴费并获取诉讼费电子票据。陕西高院还出台诉讼费退费办法,进一步规范诉讼费退付办理流程,并开展了诉讼费退费集中清理专项活动。

在民事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陕西高院于2019年12月1日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将试点案件类型从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扩大到所有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案件。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将有效提高审判效率,而且随着赔偿标准尺度的清晰,诉前调解更容易达成共识,有利于矛盾纠纷快速化解。”陕西高院民一庭庭长赵学玲介绍说。

兑现权益“实”字托底

民生连着民心。抓民生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陕西高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暖薪行动”和“三秦飓风·2021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陕西高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将长达6年的9个涉及拖欠劳务费的案件全部执结。

被执行人王某因拖欠路某等人工资,有9起案件在法院执行,执行法院自2016年起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未果。陕西高院将被执行人信息报送到联动单位陕西省公安厅,9月26日,省公安厅通知发现被执行人行踪线索,陕西高院立即通知执行法院前往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并协调被执行人所处地的中级、基层法院第一时间控制了被执行人,最终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第二天上午,王某全额履行了9起案件的执行款。

陕西高院还借鉴“枫桥经验”解决社会纠纷的思路,多措并举、妥善处理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诉信访化解工作。

申请执行人任某的父母及新婚妻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等3人赔偿任某等各项损失154万余元。执行过程中,除11万余元交强险及被执行人家属代付的3万元以外,被执行人或正在服刑或去向不明,案件一时难以继续执行。因赔偿款未到位,任某开始信访。

“我们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将该案确定为重点化解案件,实施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对其诉请及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多次接访任某并作耐心细致的疏解,拓宽思路制定了新的执行方案。”陕西高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孙涛说。

随后,陕西高院加大指导力度,协调运用大数据查询手段并远赴千里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中3名被执行人履行到位案款40万元。为从根本上化解该案,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合对该案实施司法救助,最终让任某拿到了执行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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