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丹婷 郭欣娴)近年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结合当地乡村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念好“三字经”,强化司法服务,大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乡村经济振兴。该院先后被授予永安市“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扶贫爱心单位”。
联动“调”控源。该院设立“家门口”调解站,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进行“庭、村、站多元联动”诉前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共妥处劳资、征地补偿、涉农侵权损害赔偿纠纷156起。
救助“显”关怀。该院选派干警担任驻村干部,为挂包困难户争取金融扶贫贷款,为结对共建、定点挂包村镇筹措机耕道修复补助、共建资金等4.5万。
宣传“树”新风。该院持续开展“法庭开放日”、巡回审判、驻村法律帮扶、流动普法课等30场,为21个共建村提供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村务“法治体检”20次,发放家德家风、环境保护等宣传单800余份,共建村均获评市级“六无村”称号。该院小陶法庭、西洋法庭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辖区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