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郑焕周)为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凝聚法检合力,提升办案质量,11月24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郑江毅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福安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光良依法列席,并就一起申请民事监督案件发表意见。
会上,承办法官对提交讨论的案件案情、法律适用、处理意见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汇报说明。随后,叶光良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叶光良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检法两家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要持续加强良性互动,协同研究细化列席程序、案件范围以及相关措施等,使该平台成为凝聚共识、统一司法标准的平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郑江毅对叶光良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对于保障法院审判权正确行使、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今后,福安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凝聚司法合力,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