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损害赔偿数额计算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促进规范上海地区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秩序。
鉴于近年来著作权权利人向卡拉OK经营者提起诉讼的案件频发的情况,今年以来,上海高院依托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理系统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对该类案件进行统计和调研,主动听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及企业代表意见建议,拟定了此类案件的三种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方式,经过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咨询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后制定出台该文件。
《解答》明确,无论起诉的权利主体是集体管理组织还是未加入集体管理组织的著作权权利人,均给予同等水平的严格保护,同时规定针对全曲库和个别曲目两种不同的诉讼标的,分别采取版权使用费标准和单次点播使用费作为损害赔偿计算依据,在点播次数无法查清的情形下,采用以许可使用费为基础的法定赔偿方式计算损害赔偿数额。
日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分别发函表示愿意配合上海法院协调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