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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为群众解“绊” 为企业清“障”

图①:柳南区法院速裁团队采用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涉企业诉讼案件。

图②:3月29日,柳州市玉龙山小区30余名业主领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

图③:9月9日,柳州法院举行“破立有方”破产案件监督管理平台上线启动仪式。

图④:柳州法院在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现场发放执行款。

图⑤:柳州中院为购买者兑付司法网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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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用情、用心、用力解决破产审判涉民生、涉稳定、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破产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为群众解“绊”,为企业清“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繁简分流

建立快速化解机制

为进一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化解机制,从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审理环节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多层次分流,实现繁简案件智能识别、自动标识、自动分案和自动统计,提高民商事案件速裁审判质效。

因房地产开发商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柳州市某小区403户业主分别起诉到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赔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由于每个业主都是单独起诉,相当于有403件涉企业诉讼案件需要解决。经研判,柳南区法院速裁团队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围绕业主与开发商在逾期交房的天数、所涉楼盘的验收情况、每户实际交房时间等细节问题上的分歧,广泛收集证据和意见,促成双方在违约金赔付问题上达成一致,一次性“打包”审结了403起诉讼案件。

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模式,柳州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提升“僵尸企业”出清效率,在听证、破产告知、债权人会议、债权审查认定、财产清查、程序终结等环节实行标准化作业,实现了简易案件的格式化处理,快审快结,跑出了破产审判的“加速度”。

畅通“执转破”通道,打破“执转破”案件立案难、审查慢壁垒。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西率先制定《关于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界定部门职责、厘清转化程序,实现立案、执行、破产的无缝对接。通过该制度,柳州市多家企业涉及金额近20亿元的1000余件执行案件得到整体解决。

目前,柳州法院已建立起系统化分流、标准化速裁工作模式,实现立案环节难易分类、审理环节繁简分流、执行环节快慢分道。同时,严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每月对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但没有适用的案件进行检查通报,形成“简案速办,速裁尽用,繁案快审”工作模式。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柳州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63288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4.76%,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26793件,占案件总数的31.65%。

府院联动

破解“无产可破”僵局

根据柳州市传统工业、制造业集聚的产业结构特点,柳州中院以协作强化企业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目标,积极创新府院联动形式,通过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设立破产审判专项基金、多部门联合发文等形式,凝聚合力解决破产程序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形成了府院联动“柳州模式”。

在融水贝江水泥厂重整案中,依托县政府前期主导庭外重组工作的有效展开,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立专班负责企业债权债务清理、生产经营维持、职工利益保障等工作,为之后转入司法重整程序并最终重整成功孕育先机。该案是广西目前唯一一件预重整成功的典型案例。

企业破产不仅会产生债权债务清偿、财产资源分配等法律问题,还会引发诸如职工就业安置、社会救济、税收调整、信用修复等民生问题。3月29日,柳州市玉龙山小区的30余名业主分别从法官手中领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至此,该小区80户业主全部领到了产权证。

玉龙山小区由柳州市泰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此前,由于管理人员跑路、验收资料不全、建设违规等问题,小区业主迟迟未能办理产权证。柳州中院受理该房地产开放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开展施工资料移交、变更规划设计等工作,指导管理人陆续完成了重新测绘、整改地下车位设计、拆除小区内业主违规搭建等工作,第一时间反馈和回应业主的诉求,为业主解决困扰了十年的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题。

建机制、搭平台,柳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凝聚合力解决破产程序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联合政府部门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设立地方性破产审判专项基金,缓解阻碍破产程序推进的税收优惠、财产解封、信用修复、融资受阻等一系列难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司法与行政协调配合,柳州市在广西率先成立由市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处置“僵尸企业”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设立破产审判专项基金,专门垫付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社保费用等维稳所需经费,补偿“无产可破”案件中相关审计、评估以及管理人合理报酬等费用。

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柳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案涉总金额超过54亿元,释放土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清偿债权超8亿元,安置职工超过2000人。

科技赋能

办理破产提质增效

为了又快又省办好破产案件,柳州法院坚持走信息化道路,通过科技赋能向互联网要效率,便利当事人全过程参与,破产事务更加规范透明,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第一次使用‘破立有方’平台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前期网络申报债权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参会,免除了参会的劳顿奔波之苦。”9月27日,在参加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发出这样的感慨。

不破不立,破立有方。借助“互联网+法律”赋能破产服务,柳州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自主投资、研发“破立有方”破产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并于今年9月启动使用,构建起柳州法院破产案件司法综合指数体系框架。

区块链“牵手”司法,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显著提升。“破立有方”破产案件监督管理平台设置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协同办公、府院联动、资金管理、管理人履职评价等六大模块,具备多方视频约谈、存证验证及证据锁定等功能,切实解决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参与者众多、破产事务协同难、证据存储安全性差等问题。

此外,该平台集互联网技术的便捷性与人民法院司法链的安全性于一体,将案件办理“放在网络”、会议约谈“挂在云端”、证据材料“存在链上”,赋予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管理人、债权人等破产参与主体不同的使用权限,实现多主体同步和异步的互动协同。

以破产审判实际需求为导向,柳州法院建立起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强化数据互联,实现平台联通,将破产预警机制数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以及即将建立的全区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数据一并接入,实现数据的集成与整合。

刚柔并济

高效实现胜诉权益

从“引凤来栖”到“引凤长栖”,柳州法院坚持刚柔并济,持续运用重整制度的挽救和保护功能,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困境挽救之法,深挖潜在资源优势,激发企业新生动力,为最终实现企业涅槃重生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在广西华硕科技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柳州中院采用公开竞争选任管理人的模式,通过“续建式重整”的方式赋予烂尾楼盘新生力量,使该公司主要资产价值从1.9亿元增加到3.3亿元。同时,通过业主补交一定比例房款换取房屋产权的方式,解决续建资金来源问题,切实保障了业主居住权益,缓解了民生压力。

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高效实现涉民营企业、金融企业案件的胜诉权益,柳州法院通过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拓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功能,在广西创新建立人民法院不动产网上查解封系统、房产限制交易机制,全面、高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我们有很多案件涉及地域广、种类多、处置时间长,柳州中院的法官们不辞辛劳,奔赴全国各地执行,为银行业处置资产争取了时间,回款率也很高,让我们很感动。”11月18日,在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柳州分会场,广西银行业协会向柳州中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活动当天,柳州法院现场发放执行款现金6354.46万元、抵债资产3157万元,涉及案件数98件,执行款物的发放对象包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今年以来,柳州法院积极构建“规范+高效+善意”执行机制,将善意执行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涉民企业案件、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等多项专项执行活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柳州法院还积极引进第三方拍卖辅助机构,缩短财产评估时间,提高财产变现效率,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柳州法院通过网络发布拍品15444件,成交额45.85亿元,成交率为70.41%,溢价率达4432.12%。

破而后立,晓喻新生;枝繁巢暖,引凤来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没有最优只有更优,柳州法院将持续发力,努力创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筑梦护航,为柳州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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