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饶路新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法庭干警会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被告人陈某植树补绿,修复生态。
据悉,被告人陈某于2020年7月,在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村集体所有的山场内修建养猪场,被占用林地范围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面积12.3422亩。贵溪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为使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法院同时责令被告人陈某在原址补种同等面积树苗,确保环资审判取得应有的法律效果、社会性效果、生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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