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注重深化涉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所有一审刑事案件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截至12月10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刑事案件普遍落实律师辩护制度,律师参与辩护率与2019年相比实现倍增,辩护质量得以提升。
紧紧围绕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喀什中院以喀什市人民法院为先行试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专题调研,针对以往法律援助机制不规范、律师辩护质量不高等问题,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作为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履行指定辩护职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制定《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依照实施方案,精心指导两级法院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接,推动健全会商制度,认真落实办案告知要求,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其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一律为其指定律师辩护,充分保障其获得辩护权利。
针对部分律师辩护不到庭、庭前不按时提交代理手续、不会见在押被告人甚至不阅卷、出庭时不穿律师袍、庭审中不遵守法庭秩序、庭审后不按时提交辩护词等敷衍了事的做法,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畅通情况反馈机制,定期将辩护律师阅卷、会见、出庭等履职情况详细记录,如实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反馈,以此作为律师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倒逼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确保刑事案件被告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法院充分运用科技法庭为辩护律师提供会见便利,敦促辩护律师及时主动会见在押被告人,从而提升辩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