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韩爽)近日,由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岳阳中院举行。
岳阳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简龙湘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与岳阳中院合作意向协议》,并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欣新共同为基地揭牌。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向岳阳中院赠送了破产法学相关书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与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李修棋,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吴勇,以及中院相关庭室人员和基层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参加揭牌仪式,中院副院长袁小文主持。
简龙湘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驻岳阳中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正式成立,是理论界与实务界良好合作势头的延续深化,是岳阳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携手共创未来的崭新起点。希望科研实践基地发挥出巨大作用,有力助推岳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新高地、服务岳阳“三区一中心”建设中,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在随后的岳阳市办理破产实务培训班上,王欣新教授、徐阳光教授、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邓志伟和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分别从个人破产立法、破产法修改、破产案件清理以及法官与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中的共同使命等理论和实务方面授课,并就岳阳法院智慧破产辅助系统的使用作了系统培训。岳阳两级法院、岳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岳阳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