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制订发布了《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深刻理解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举措。《意见》指出,要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三个发展”,即坚持内涵式发展、坚持集约化发展和坚持差异化发展,统筹协调法院的三项职能,即切实履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以及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三项职能,把为民理念贯穿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意见》强调,江西人民法庭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江西法院采取统一标准、分批推进、因地制宜等方式,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在“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两个方面达标,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江西人民法庭采取内涵式、集约化、差异化发展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工作职能,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有效提升,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7年1月至今年11月,江西人民法庭共收案48.5万件,结案48.3万件,收结案约占江西法院总数的15.4%。截至目前,江西法院建成“双达标法庭”293个,占实际运行人民法庭的90%,成立金融、家事等专业化人民法庭60个,工作成绩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