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浩)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被告人贺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等5件案件中,发现莲花县部分基层村“两委”管理较为软弱,在组织建设、集体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导致宗族恶势力滋生、壮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并就此向莲花县人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萍乡中院建议莲花县人民政府开展对全县各基层组织的调查摸底,看是否仍然存在与上述犯罪集团类似的恶势力组织,并予以清查,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建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村“两委”工作战斗力;建议加强对辖区各村、自然村自发组织的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管理和引导;建议做好农村法治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莲花县人民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于日前复函表示感谢,并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人员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方面,对基层权力加强监管与规范,遏制权力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宗族恶势力实施有效打击;另一方面,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破解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难题,推进网格化服务和管理,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