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蒋励)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深入恭城瑶族自治县、兴安县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兴安县县委书记贲黄文、各县法院院长陪同调研。
上午,杨晓春一行先来到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西南村水油榨至何家湾段通行道路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他叮嘱当地镇村干部一定要严格管好用好建设项目经费,把好工程质量关,争取早日完成工程建设,尽快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随后,杨晓春还来到位于嘉会镇的桂林凯利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了解到该企业与西南村建立合作关系,每年为西南村创造了14万的集体经济收入并实现了当地300多人的就业增收等情况时,杨晓春高兴地对企业负责人说,一定要充分挖掘当地资源潜力,发挥好企业的技术优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下午,杨晓春一行又驱车赶往兴安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建设调研。杨晓春先后实地查看华江乡青寨—桐子平村风貌提升改造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并对项目的后续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
在看到经过改造后美丽的乡村风貌和老旧小区焕然一新时,杨晓春指出,各级要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把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