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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并对外办公。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北京金融法院将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李建伟
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强调,“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承载着这样的光荣使命应运而生。作为继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之后的第二家金融法院,其设立具有重大历史意义。首先,是建设法治金融的关键一步。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提高,金融产业蓬勃发展,北京法院所审理的金融商事案件规模趋于庞大、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过往以普通法院内设金融审判庭承接金融案件的做法早已捉襟见肘。其次,高学历、专业化、年轻化的法官队伍配备有利于高效便捷地审结复杂的金融案件。再次,有利于促进北京地区金融业的发展。设置专门法院实现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有助于克服“全国性”金融市场与“地方化”法院的矛盾,减少“同法不同释”“同案不同判”现象,有效贯彻国家金融战略。最后,北京金融法院定期发布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和典型案例,积极推广北京金融法治“产品”到全国乃至世界的做法,将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提升对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