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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铺路石

图为2021年9月28日,杨明兴(右二)在双江自治县法院调解室调解一起纠纷。杨晓冬 摄

他是懂法律的和事佬,常年奔走在基层一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和田间地头;他是拉家常的老娘舅,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他是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及“平安双江”建设积极奉献的铺路石。

他就是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杨明兴。

1992年从部队退伍后,23岁的杨明兴进入双江自治县四和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双江县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四个主体民族自治的多民族自治县。杨明兴所在法律服务所的“四和”之意,即表达了他要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全县各民族群众和谐共处、团结发展的初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30年,已经成长为法律服务所主任的杨明兴,坚定不移地坚守和践行着自己的初心。

2019年12月,杨明兴被双江自治县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员。2021年,杨明兴接收双江县人民法院指派案件176件,调解成功159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因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杨明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调解能手。

“调解工作离不开法、理、情三个字。”这是杨明兴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多年在调解工作这方天地间摸爬滚打,体味出的真知。

为了干好调解工作,杨明兴通过自学,熟练掌握了民间纠纷中常涉及的侵权责任、婚姻继承、土地管理等法律知识。本着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再加上多年的调解经验,善于思考的杨明兴摸索总结出了一套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法宝:亲情影响法、以案释法法、冷静调解法、换位思考法、民族头人说服法、道德约束法……面对林林总总的纠纷和面貌各异的案件,杨明兴总能在自己的“百宝箱”里找到对应的调解方案,总有办法让当事人归于心平气和。

此前,双江县沙河乡允俸村村民魏学珍被外地务工人员骑摩托车撞伤,双方引发赔偿纠纷。魏学珍担心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心里非常焦急。她慕名找到杨明兴,拜托他帮忙解决问题。杨明兴详细了解了事情原委,结合各自诉求,耐心细致地调解,拿出了可行性方案,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魏学珍非常满意,不断向杨明兴表达感谢。

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有纠纷,找老杨”,一句话道尽了双江各族群众对他的信赖。杨明兴说:“我甘做双江民族团结进步之路上的一块小小铺路石,铺就国泰民安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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