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六条措施将服务和保障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云南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工程,探索建立法院干警与民营企业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措施内容涵盖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多个领域,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突出沟通联系,深化数助决策,立足“法治化”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十六条措施立足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护市场主体创新行为、妥善化解合同纠纷等方面推出举措,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倡导保护市场主体创新行为,服务创新型云南建设,加强对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服务业、生物研发、数字产业、科技开发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昆明环境资源法庭职能作用,维护市场主体环境资源权益,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妥善审理因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产能过剩引发的企业改制等案件和涉绿色金融、碳排放权交易、环境服务与治理合同等新类型案件;推广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措施,规范引导市场主体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合法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