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请签署调解协议书。”近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主导下,区工商联调委会调解员小周通过网上连通南湖区法院设立在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的金融“共享法庭”,连线银行工作人员及一起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指导。不到1个小时,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诉前成功调结并完成司法确认。
据悉,2021年9月以来,南湖区法院联合嘉兴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为抓手,在宁波银行嘉兴分行设立了金融“共享法庭”,构建以区矛调中心“共享法庭”为枢纽、金融“共享法庭”为基础、法院提供法律支撑和业务指导的“三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现“共享法庭”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运作模式。
据南湖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可通过金融“共享法庭”申请调处矛盾纠纷,由庭务主任引导当事人通过在线解纷模块自主调处、就地化解。难以调解的,由常驻区矛调中心的工商联调委会在法院指导下再次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即可通过“共享法庭”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目前,南湖区法院已在辖区5家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设立了20余家“共享法庭”,其中宁波银行嘉兴分行已通过金融“共享法庭”化解金融纠纷23起,涉及金额达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