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野象吃了经济作物,损失7000余元,现在法院积极协调兑现保险补偿款,真的很感谢!”4月8日,经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调解,86件人象矛盾案件的农户拿到了补偿款共计30万余元。
去年,一群亚洲象北上南归,展现了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丽图景。在欢欣之余,仍有问题待解:留家的和回家后的大象“调皮”,吃掉庄稼、损毁房屋等,农户遭受的损失怎么办呢?
普洱市森林覆盖率高,日照充足,降雨充沛,食物丰富,是亚洲象群重要的宜居地之一,该市思茅区是亚洲象迁徙的重要通道。
思茅区法院对辖区人象矛盾引发的纠纷进行调研发现,随着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亚洲象对食物、栖息地范围都有了更高需求。同时,因为保护力度加大,亚洲象对人的惧怕感减少,于是象群向外活动、迁徙,不时发生损毁农户经济作物、房屋等现象。
当前,人象矛盾的解决主要以亚洲象肇事保险理赔为主。然而,部分理赔案件存在举证难、定损人员不够、拨款流程较长的问题。
为了既保护好亚洲象,又维护好农户合法权益,今年3月9日,思茅区法院依托该辖区内的思茅港人民法庭,在位于六顺镇南帮河村勐主村民小组的亚洲象繁育中心,挂牌成立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将亚洲象保护司法服务工作关口前移,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纠纷尽量化解在前端。
3月28日,思茅区法院组织司法所、保险行业协会、涉案保险公司等召开了“人象和谐”法律服务协调会,就前期梳理出的86件已定损尚待理赔案件,促成保险公司与受损农户达成补偿协议。截至4月8日,补偿款全部履行完毕。
随后,思茅区法院就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和司法助推“人象和谐”相关措施向农户进行宣讲,保险机构就普洱市开创野生动物损害公众责任险的意义和实际情况向农户进行解释。
在场农户表示,听了法官对森林、野生动物保护的宣讲,他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明白了人象共处的重要意义,希望今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解决当地实际问题。
接下来,思茅区法院将以“人象和谐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尽快建立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形成环境资源审判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