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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多措并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21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提升审判质效、加大保护力度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389件,审结1401件,其中判决结案298件,驳回起诉10件,调解撤诉1258件,调撤率为89.79%;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案件89件,审结94件。

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中院受理的北京本乡玉粮油公司诉聊城市某粮油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在与原告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使用涉案商标,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侵权时间长,情节严重,故根据侵权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参照3万元/月的许可使用费,确定本案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为1.5万元/月,依据该基数的1.5倍确定本案赔偿数额为81万元。该案系全市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知识产权案件,有效遏制了“搭便车”“傍名牌”行为。

加强司法能动,做好案件调撤工作。对于是非明确且被告拒不调解的关联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带动相关案件的处理。在受理的48件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聊城市多家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被告有“抱团”应诉的倾向,中院遂选取一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树立裁判标准,促进了其他案件的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适应司法需求,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与市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同时,起草出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开知识产权“三合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推进司法公开,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公布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走访鲁西化工集团和茌平金号织业等,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和需求,解答知识产权法律问题,防范知识产权受侵害风险。举办主题为“关于商标和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法官沙龙,促进了法院与行政机关、律协等部门的交流,形成了全市涉商标和著作权侵权纠纷有效解决的合力。在聊城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广场举办侵权实物展,提高了群众对侵权商品的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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