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人民政府、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签约共建“司法碳汇共富基金”项目,探索引入“碳汇”进行生态修复的“碳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碳汇+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是南太湖新区法院在审判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被告人自愿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来履行修复生态环境义务,碳汇认购费用将用于增加碳汇的造林活动;是对以往责令行为人以补植复绿等方式直接参与修复生态环境的一种补充,行为人自愿认购“碳汇”的行为可视为已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目前已有6名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共计1.8万元,这笔费用将进入司法碳汇共富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