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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中院: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位于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具有相当重要的战略地位。如何培育、发展、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重庆三中院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重庆三中院肩负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使命,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克服困难,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透明度上下功夫、出实招,全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庆三中院院长胡红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立足审判职能

“我们哪里没有做好,你们也应该指出来,否则我们如何改进、提高呢?”日前,在一起合同纠纷案庭审现场,作为原告的重庆某酒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有些憋屈地向被告重庆某文旅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文旅公司)发问。

文旅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将其名下一酒店委托给管理公司筹建、管理,双方约定咨询服务费50万元,约定管理公司自主经营酒店满三年后,该笔咨询服务费自动抵扣,文旅公司不再支付。但是,合同仅履行了半年,文旅公司就通知管理公司解除合同,但对于解除的原因却含糊其辞,并未作出合理解释。

重庆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文旅公司接受了管理公司相关服务后约定将酒店交由对方经营三年,仅半年后就单方解除合同且未作出合理解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管理公司的期待利益,依约应承担咨询服务费50万元的支付责任。

该案承办法官、重庆三中院民二庭庭长贺付琴告诉记者:“该案的处理结果彰显了司法态度,提振了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信心,弘扬了讲诚实、守信用的社会正气。”

重庆三中院辖区两级法院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3148件,审结40662件。重庆三中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公开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司法保障民生典型案例”等一大批典型案例,公布了民商事裁判规则、企业风险提示13条,获得了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司法为民

“调解最好!川渝一家亲,我们民营企业也要和气生财嘛!”得知案件成功调解,来自四川的一名企业家激动地说。

这是一起涉及川渝8家民营企业、诉讼标的额达1.2亿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系列纠纷案,分别在重庆三中院及辖区的涪陵区人民法院起诉,案涉租金、违约金、担保责任、物权确认等多项复杂法律关系。重庆三中院与涪陵区法院、四川当地法院积极联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法官多次往返成渝两地,召集几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充分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能尽快清偿债务,并于调解协议达成的当日解除了对债务人、保证人的银行债户冻结。该案的处理实现了各方当事人的互利共赢,入选“重庆法院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重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例”。

近年来,重庆三中院不断探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充分整合调解力量,依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等工作平台,形成了驻院调解、专职调解、特邀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多元解纷工作模式。

目前,辖区两级法院已与重庆市证券期货、知识产权、保险、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协会建立长期合作,邀请400余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共同开展诉源治理。2021年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1028件,调解成功11472件,成功率为54.56%。同时,该院还建立了群体性纠纷“示范判决+委托调解”的新模式,当事人双方在已生效的示范判例的指引下,将尚未起诉的大量同类型纠纷跳过争议直接进入磋商环节,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调解成功率,节约司法资源。2021年通过该模式成功调解了各类案件600余件,兑现金额800余万元。

保持执法柔性

“最近生意的确不好做,我们希望你能早日脱困,同时也能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重庆三中院执行局法官刘生荣对一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说。

在强制执行垫江县某KTV时,为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重庆三中院执行队伍将警车停在远离KTV的地方,仅派两名干警去和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商谈。负责人感受到了执行干警人性化执法的良苦用心,表示愿意履行欠款并且当场兑现。

重庆三中院在执行工作中,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各类信息化手段,加快办理合同类案件的执行程序,提升执行到位率;另一方面,谨慎选择针对涉企案件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对正常经济秩序的影响,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明显超标的、超范围申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恶意申请保全的,依法及时进行审查、调整,为民营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2021年辖区两级法院共执结民商事案件229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超23亿元。

探索制度创新

“黄法官,我们建议近期再召开一次债权人会。”破产管理人在华某系破产重整案微信工作群里向该案的承办法官黄镝鸣提出建议。

华某系破产重整案涉及7家关联公司,分布在房地产、酒店、旅游、体育等多个领域,是涪陵区打造某国际文旅康养度假区的关键所在。7家关联公司若能涅槃重生,则能盘活存量资产,极大改善涪陵区的营商环境,推动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在重庆三中院的努力下,华某系关联公司已基本完成破产清算,多项重要资产实现重组,保留了企业的营运价值,解决了大量职工就业问题,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重庆三中院副院长蒙洪勇表示,面对新冠疫情给破产重整工作带来的巨大冲击,债权人等不了,企业拖不起,优化营商环境更是不能懈怠。越是困难,人民法院越要迎难而上,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探索新的破产审判方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帮助危困企业早日走出困境,重获新生。

重庆三中院依照《重庆法院2021年对标国际规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建立“严格监督破产管理人履职”“运用府院协调机制”“制定个案结案计划”“积极向上级法院寻求指导”四管齐下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同时组织辖区法院深入开展破产案件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多次召开破产案件“清积”工作推进会,逐案清理指导,加速破产案件清积,坚持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协调推进,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保障债权人平等受偿,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助推产业结构升级,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2021年已办结破产案件26件,处置破产财产约2.5亿元。

积极担当作为

近年来,重庆三中院积极与当地企业、工商联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制定了《班子成员走访民营企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司法服务进民企活动”“送法进企业”等活动,2021年共走访辖区民营企业20余家。

2021年10月,重庆三中院集中开展了“走访一家民营企业、举办一场民法典讲座、开展一次座谈交流”的“三个一”专项调研宣传活动,举办民法典合同编宣讲,邀请工商联负责人、民营企业家50余人参加座谈会,与企业家代表面对面交流,得到企业家代表的一致好评。

此外,重庆三中院全面推进“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目前辖区两级法院已实现法官对接街道、乡镇、园区全覆盖与司法服务基层全覆盖“两个全覆盖”,让法官把司法服务带下去,把群众和企业的困难、问题带回来,建立专人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打通司法服务民营经济“最后一公里”;成立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课题组,形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查报告》,提出10条改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发出涉民营经济司法建议30余份,反响良好。

主动寻求协作

在国家大力推动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背景下,重庆三中院多措并举,努力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力加强成渝两地全方位司法协作。

2021年4月,重庆三中院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成渝地区长江干流“4+2”中级法院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此次合作既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两地法院加强成渝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途径。

2021年6月,重庆三中院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席会,围绕知识产权和建设工程案件领域疑难法律问题、行政诉讼诉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工作等进行深入交流。目前,两家法院已签订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通过召开辖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开展民法典与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交叉授课、联合评选民营经济保护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司法协作走深走实,形成两地法院践行“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辖区5家基层法院也分别与毗邻的四川部分基层法院签订协议,构建司法协作平台,广泛开展协助执行,共同助力两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重庆三中院院长胡红军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庆三中院将进一步树立平等、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理念,强化司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依法打击惩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行为,维护诚实守信市场秩序,以更务实的司法举措,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靠前解决企业矛盾纠纷,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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