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编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涉企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提示书》,梳理分析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实施涉企行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旨在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有效参考。日前,该《提示书》已编制完成4期。
《提示书》对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实施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时,在事实认定,相对人权利救济,陈述、申辩权利保障等实体和程序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予以提示,以期助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助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向纵深发展,提振企业家投资信心和安全感,促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外,内蒙古高院积极完善涉企行政争议“解纷链条”,与自治区住建厅、人社厅、总工会等八家单位会签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纷机制备忘录,强化涉企民事行政交叉案件一并审理,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快速、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