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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依据当事人曹某的申请,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龙感湖巡回审判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雷某对申请人曹某实施家庭暴力。
申请人曹某与被申请人雷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曹某诉至黄梅法院龙感湖巡回审判点,要求与雷某离婚。其间,曹某以雷某多次严重影响自身及家人正常生活,迫切需要保护为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吴慧对曹某的申请及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随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
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