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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职能,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用法治力量书写绿色答卷,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高颜值”。
打造司法服务圈
统筹南口法庭和生态环境庭审判力量,探索建立龙栖山自然保护区、玉华洞景区和金溪河沿岸乡镇涉生态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该院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党建引领打造“一山一洞一水”生态司法服务圈,被确定为全市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得到全国人大代表张林顺的肯定,并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报道。
健全“生态司法+”机制
该院推行“生态司法+碳汇认购”替代性修复方式,引导7个案件15名被告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1700余吨,工作做法被写入最高院和省高院人大工作报告。
建立司法保护示范点
在高唐镇常口村建立“生态司法+体验中心”,在漠源乡建立“生态水源保护基地”建设,在龙栖山建立“生态法治科普教育馆”,不断扩大生态司法保护覆盖面。
下一步,将乐法院将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继续提档升级生态司法工作,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上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