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以四川省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九襄法庭为基础,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积极探索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注重源头干预、多元解纷,从心理干预、家庭教育、人身保护等方面多管齐下,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家事解纷服务。
完善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建立心理咨询师轮班制度和预约制度。扩充心理咨询师队伍,招募5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志愿者入驻心理咨询室,根据心理咨询师队伍情况,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周五上午)。承办法官根据在审案件的情况,认为需要心理咨询师介入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预约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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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心理疏导工作制度。探索形成“心理疏导+法治关怀”的家事审判模式,以当事人的不同情况综合评判,进行不同的心理测试,针对夫妻家庭、两性关系、亲子相处等不同情感类型,精准把脉问诊、评估并形成心理评估报告,为法官提供亲子关系评估、夫妻关系修复等意见建议。
开展家事案件回访,心理咨询跟踪案件全过程。心理咨询师会同审判人员做好判后答疑和心理疏导,消除家庭成员之间的对立情绪。及时跟进了解裁判文书履行情况,劝说败诉方主动履行义务,防止“案生案”,弥合亲情裂痕。
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
与社会团体形成协作机制。全市首个家庭教育知道服务中心在九襄法庭挂牌落户,与县妇联共享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资源,邀请3名具有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的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逐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制度。
与行政机关形成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等协同配合,建立并完善《汉源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办法》,构建保护未成年人体系,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
结合汉源法院“法育黎州”司法服务品牌创建,提炼总结制定调查问卷、诉前调“冷静期”、诉前学法、心理疏导多措并举相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方法。
全面落实人身安全保护
加强源头治理。制定《汉源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的相关实施细则》,与公安机关建成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享辖区内因家庭纠纷发生过暴力、伤害案件信息;对在办理家事案件过程中,有当事人情绪过激的,及时向公安部门反馈情况,形成双向通报,实现风险预判。
全面梳理掌握。将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类信息重合的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对应当发出人身保护令的及时发出。8月1日,汉源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形成联动保护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县妇联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等的协同配合,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法律援助力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