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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张洪涛)为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与相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共建机制的备忘录》,并与相城蓝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中智杰(苏州)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达成框架协议,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共建机制。
根据框架协议,法院将蓝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委托其对起诉到法院的金融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经依法审核无误后,由法院为调解协议书出具司法确认书。法院和金融监管局共同支持调解中心工作、进行日常业务指导,并对调解中心进行有效监管。整个调解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金融纠纷解决途径。
下一步,相城区法院将不断健全合作共建机制,加强金融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研究化解金融纠纷相关法律及实务问题,有效降低金融案件起诉率,加强金融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提升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质效,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