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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微头条丨规范中小微企业缓减交诉讼费


【资料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缓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工作指引(试行)》,旨在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使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据了解,《指引》共有十一条具体内容,首先明确了《指引》中的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中小微企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因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其次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缓交、减交诉讼费用司法救助的适用范围、情形、条件、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强调应积极利用线上平台推送诉讼费用交纳、缓减交、退费全流程在线办理。

《指引》规定,缓交期限届满后,中小微企业仍不预交且未再次申请司法救助或者再次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等情形处理。同时,人民法院对中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交纳,拒不交纳的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上诉的,可视案件情况、申请司法救助中小微企业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诉讼费用。此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工作要求,内蒙古高院每年年末需将全区法院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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