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林忠明工作照片。照片由作者提供
山与海,是八闽大地的独特印记。
那一年,人民法院报社开展东部行系列报道,写到福建,开篇一句就是“武夷山下,鼓浪屿上”,既有闽北诗意的雄浑,也有闽南清朗的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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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前几日到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和故人聊起《人民法院报》。我说,26年前的夏天,我成为人民法院报社一名驻站记者,那是我参加工作的第一站,这些年,我以人民法院报社记者的身份走遍了闽地,这里留下了我的青春……
为法魂溯源,为法治寻根,这是《人民法院报》深沉的使命感。
犹记得,往上杭古田探究全国最早的红色法制报——《法庭日刊》,到宁德下党聆听“摆脱贫困”“滴水穿石”的法治足音。闽西之魂、闽东之光,交相辉映,卓然众彩。
宏大叙事是《人民法院报》的拿手活,我这样的驻站记者还是写些小片段、小文章。记得当年写了篇现场特写,关于雨天里法官通过电话成功调解一案,拟了个标题,“穿越风雨的调解”,有点阅尽人生沧桑的感觉。这应该就是司法的温度吧。
但作为法科生、法院人,迟迟未能办上案子,总觉得留有遗憾。幸好,《人民法院报》是我作为一名法院人的起点,也就有了法治与新闻的集合,有了看山与望海的交融,有了公正、为民、廉洁的执着。
那时候,我每天翻开的第一份报纸就是《人民法院报》,一个版接一个版地看下去,那是我知晓法治天下大事小情的窗口。那些年报纸上每一个案例、每一篇小论文,我都认认真真地阅读过、思考过,那是我历练法律思维的原点;那段时光里报纸上“采风周刊”版块的英模人物,总是真切地萦绕在我的心弦,那是我崇敬法官、崇尚法治的良知所在。
十年,展开,不长,不短。十年驻站、十年纪实,十年间笔耕不辍,十年里始终有着一股把每一篇案例报道当作案子来办的劲头,有着一种把每一项改革创新和先进经验当作品牌来塑的向往,有着一腔把每一个优秀法官和先进集体当作楷模来立的志气。
就在字里行间,时常感觉到可以触摸经济社会的脉动,可以阅读法治的律动,可以憧憬幸福自在的心动。
然后,我便从写稿、发稿走往爬格子、搞材料的路子了。同是文字,别样滋味。但多了些时光,犹如草蛇灰线,竟感怀于曾经是本报记者、如今是忠实读者的诸多“好处”了。
知道什么是头条、报眼,就知道什么是重点、焦点、热点;懂得读本报评论员文章,就理得清篇章结构,弄得清条分缕析;不错过新闻版的消息通讯,就不会错过改革创新的灵感与火花;啃得下理论文章,就能悟得出大材料的肌理诀窍;看明白案例解析,就能解开定分止争、释法明理的法结心结;读通读透司法政策长文,就始终能够站在司法理念、司法视野、司法使命、司法规律、司法特质、司法品牌、司法机制、司法制度、司法体系的最前沿和制高点。
新闻有思想,法治有光芒,正义有力量。文以载道,写新闻也好,搞材料也好,与法相遇,便走上了通往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道路。
再次翻开《人民法院报》,往前看、往后看,依然是那么感动,那么美好。
(作者系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