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黑龙江省通河县清河镇小古洞村村民谢某拿回了同村村民李某拖欠自己的2万元钱。前不久,因为李某欠债不还,经数次索要未果,谢某在清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网上立案向通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镇上的“共享法庭”参与线上庭审,仅不到半小时就与被告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没想到如今在家门口就能立案和开庭,建这个‘共享法庭’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的好事啊!”谢某称赞道。
谢某口中称赞的“共享法庭”,是通河法院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拓展“四所一庭”衔接联动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眼下,网上诉讼、网上解纷平台日益普及。通河县人口居住分散,农村居民比重大,村里居住的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像谢某这样生活在偏远乡村,有诉讼需求,却又不懂得互联网操作方法的人不在少数。为了帮助这些人破除地理障碍、跨越数字鸿沟,享受“近在咫尺”的便捷诉讼服务,通河法院于今年7月底推出“共享法庭”建设,致力于在全县8个镇、82个村铺设线上庭审服务点。“共享法庭”作为一处专业的庭审场所,拥有一个独立空间,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基准配置,通过一台平板电脑进行庭审视频连线、传输案件材料和电子签名。各点位配备一名专职联络员参与县法院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操作方式和庭审规范,确保服务到位。“在线庭审往往因为当事人和法官不处在同一个物理空间,庭审秩序无法保障。联络员可以协助法官维持秩序,保证庭审顺利进行。”通河法院副院长刘洪生说。
“我们还会组织联络员提供上门服务。”通河县清河镇党委书记赵毅介绍,自通河法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以来,镇党委、政府要求各点位联络员做好群众的贴心服务,对于一些腿脚不便的当事人,尤其是高龄老人,联络员会上门指导他们使用线上平台传输材料,结案后的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也会直接送到群众手中。必要时,联络员还会带上设备,前往当事人家中线上开庭,全方位做好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
“原来镇上没有法庭,镇里的纠纷多数都是我们调解,现在‘共享法庭’来了,遇到疑难情况我们随时跟法官连线,共同商量,调解效率高了很多。”通河县乌鸦泡镇司法所所长魏凤伟说,自“共享法庭”设立后,通河法院积极联合当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辖区内各类解纷资源进行整合,在镇党委、政府支持下,形成了以“共享法庭”为支点、“四所”协同联动的镇村纠纷“调共体”,使得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和方式更加多元、多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
“共享法庭”在不投入新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实现资源整合,集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将镇、村作为基本布局点,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的“法庭”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前,通河法院已在清河镇、乌鸦泡镇成功打造“共享法庭”试点,并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