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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指导老人填写诉讼费减、免、缓审批表。
干警护送老人回家。
近日,一位手拄拐杖的老人孤身一人颤颤巍巍地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请求法院判决其三个女儿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干警王秋月热情地接待了这位老人。王秋月了解到,老人已87岁高龄,妻子和长子已故,其余三个女儿都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且患有脑梗、心梗等疾病,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三个女儿对此不管不问,老人生病住院期间也无一人前往探望照顾。说到伤心处,老人几度想要落泪。
考虑到老人情况特殊,王秋月耐心梳理材料,帮他立案,还为他填写了诉讼费减、免、缓审批表,依法为老人减免了诉讼费,并叮嘱他保重身体,回家后注意接听电话。其他两位干警还关切地询问老人如何回家,当得知老人是换乘了几趟公交车才辗转来到法院时,她们决定护送老人回家,老人连声感谢。
近年来,宛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老年人,依法减免诉讼费;为无法操作网络立案系统的老年当事人,进行一对一服务,畅通老年人诉求表达渠道;对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审理”等便民服务,用最方便群众的方式处理案件,打通了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刘 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