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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刘玉小 吴佳强)9月21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西洋法庭与大田县法院建设法庭在永安法院,就开展跨域司法服务签订合作协议。此次合作贯彻落实《三明中院“人民法庭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中关于“边界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要求,致力打造公正、高效、便民的“共享法庭”。
会上,两地法庭庭长分别对各自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情况、案件区域分布、案件类型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进一步加深双方之间的了解,为“共享法庭”的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双方就纠纷排查、诉前调解、非诉服务、远程服务、司法协作、类案共商等十项司法协作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并表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两法庭,畅共享”司法联动为依托,立足创建和谐乡村,建立常态交界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件诉前调解、文书送达等协作,通过“突破属地管辖限制、利用地缘人缘亲缘”的“共享法庭”模式,以实现司法效率与公平公正的良性循环。
据悉,区域协作通过前期的探索,在纠纷排查、诉前委托调解等方面已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此次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加大深入沟通合作,以“三个便于”为出发点,推进“共享法庭”法律服务广延深,跨区域实现立、审、调、送,让老百姓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跨域、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也能实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