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共有六个派出基层法庭。今年以来,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基层法庭“一庭一品”建设。近期,蕲春法院开展了一次“六点联动”拉练检查,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全面彰显“共同缔造”活力,赢得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好评。
诉讼服务点服务乡村发展
刘河法庭辖区两个乡镇,人口近17万余人。按照院党组部署,将刘河法庭确定为诉讼服务示范点。今年以来,该庭认真贯彻“枫桥经验”,在刘河镇四个片区和狮子镇两个片区设立诉讼服务站点,目前已经完成刘河镇三个片区和狮子镇一个片区服务站点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享受“一站式”诉讼服务,赢得辖区干部群众普遍好评,得到领导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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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点拉近群众距离
青石法庭管辖青石镇、向桥乡,属山区环境,交通不便,群众居住较为分散。鉴于此,青石法庭作为院党组确定的巡回审判示范点,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建立了“一点三室”工作机制,即向桥乡巡回审判示范点→王榜片区调解室→斌冲片区调解室→白水片区调解室,努力让法律贴近群众,让法院靠近群众,让法官融入群众,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见法率”,而且通过巡回审判典型案件,教育群众尊法、学法、守法。
当庭裁判点彰显司法公信
张塝法庭所在地是距离县城最远的山区乡镇,该庭辖大同、檀林、张塝三个乡镇,大同水库、李山茶场环绕其中。张塝法庭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树立司法公信的机制,围绕“事前做好风险评估、精心做好庭前准备、注重庭审实质化、认真进行证据认定、耐心开展判后释法”的要求,确保当事人诉讼在法庭、举证质证在法庭、认证在法庭、辩论在法庭、裁判在法庭,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今年以来,该庭共受理案件341件,结案332件,其中,当庭裁判254件,当庭裁判率 76.5%,无一上诉、无一信访,彰显了当庭裁判工作的生命力。
涉企服务点体现优企惠商
横车法庭所辖管窑、彭思、横车、株林四个乡镇,管辖人口二十余万人,辖区内交通主干道穿区而过,企业分布密集,经济较为活跃。横车法庭将九棵松村作为涉企服务示范点,精心谋划、用心打造,从功能设置、值班接待、案件立案、巡回审理等多方面,建立服务企业制度,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需、思企业之所忧、解企业之所难。主动为企业发放服务卡片,公布法庭干警联系电话,建立定期走访企业机制,全力服务辖区企业疫后重振和经营发展。
要素裁判点提升办案速度
蕲州法庭作为院党组确定的要素式审判示范点,立足于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审判工作的要求,确定了“追索劳动报酬、民间借贷、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五类案由,作为要素式审判的试点。通过认真设计五类案件的要素表,引导当事人填写确认案件要素,对当事人没有争执的案件要素,在庭审中简化程序,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要素,在庭审中重点进行举证质证及评析认证。今年7月以来,该庭以要素式审判方式办结案件28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裁判文书由过去的7-8页,简化为现在的3-4页,促使繁简分流机制实质化运作,确保大量案件进入“快车道”。
家事审判点传递司法温情
漕河法庭作为城关法庭,充分利用全县婚调委员会设立在该庭的优势,整合县妇联、镇政府、县团委、镇司法所等多家力量,引入心理学辅导老师进入家事调解环节,建立规范家事审判庭、调解室、心理疏导室、母婴关怀室,配备适用于家事审判的各类设施,努力让当事人在平和的状态下主张权利、化解矛盾、增进和谐。2019年以来,该庭积极适用“两令”举措,下达“人身保护令”5份,“家庭教育令”2份,主动到社区、学校、机关讲授法律课20余次。
今年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下一步,蕲春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法院“一庭一品”工作要求,努力让基层法庭强起来、活起来、亮起来,成为共同缔造的主力军和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