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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桥区法院发出行政诉前调解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行政纠纷也能这么迅速解决,真是出乎意料!”拿到调解书的闵大爷感慨道。日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发出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以“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司法确认”的模式,实现了一起房屋产权登记管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实施后,天津法院发出的首例行政诉前调解书。

闵大爷自述是南开区某小区一处房屋的产权人,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后陈某某等犯罪分子合谋冒充闵大爷,以房屋买卖为手段,骗取了银行贷款,同时将房屋产权登记到陈某某名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闵大爷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原状,将房屋更正登记到自己名下,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为此情况相关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且闵大爷提供的判决书等资料是否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均无法确定。

为了快速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向红桥区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申请调解。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受理该案后,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行政审判法官和专业调解员详细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双方调解。最终,闵大爷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达成了调解协议。红桥区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依法审查,出具行政诉前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其法律效力。

据悉,红桥区法院自今年6月成立天津首家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以来,积极通过法院、司法局、专业调解组织及相关行政部门联合调解,目前已促成7件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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