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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莫旗法院打造金融纠纷一站式“门诊部”

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设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全力打造金融纠纷一站式“门诊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搭建平台,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将服务延伸到纠纷化解的源头

今年,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集中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的联合通告》,强调共同防范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切实维护金融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为将市委的通告精神落到实处,更好地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金融领域健康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莫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金融领域化解纠纷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拓宽金融纠纷依法解决的工作思路,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对金融纠纷类案件进行系统化、模块化、程序化办理。

有序推进,建立矛盾化解制度流程,明确人员职责,畅通诉调对接渠道

健全完善机制标准,确保高效率推进。制定了《莫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办法》,厘清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员选任、明确调解效力,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有序衔接,促进金融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在金融调解工作室内,印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纪律、调解流程,扩大金融消费者对金融调解工作的认知度、认可度。

凝聚多方联动合力,共建专业化团队。由博荣人民法庭指定一名员额法官、一名书记员、一名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金融机构选派一名专业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工作团队,采取“1名员额法官+1名调解员+1名金融机构专业人员+1名书记员”的团队模式。在各司其职基础上更加注重贯通协同,人民调解员负责查清纠纷事实及纠纷金额的确认;金融机构选派的专业人员负责对双方签订的金融借款合同进行核实,以及其他金融专业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解答;书记员负责对整个诉前调解活动过程、双方已确认的事实、证据及形成的协议进行记录;员额法官负责与工作站一对一对接,对已达成的协议进行法律上的审核,以及出具最后的司法确认,并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专业指导。构建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中裁判”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举团队之力、凝团队之智、聚团队之能。

找准定位,有效促进莫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驶入“快车道”

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自设立以来,明确“一站式”建设定位,聚焦“金融、一站、非诉、数字、高效”五个关键词,形成以诉讼服务为载体、多元解纷为主体,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非诉+诉讼”一站式解纷路径,最大限度简化纠纷解决流程,减轻当事人诉累。

繁简分流,构建运转高效的“三层分流”模式,提高化解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该院通过“三层分流”方式将案件分类别进行处理:

一是对小额借贷采取电话或面谈的方式进行债权确认,在确保无异议的情况下,积极申请“支付令”,并加以政策优惠,鼓励债务人积极偿债;

二是对额度在20万元以及20万元以上的、债务人愿意协商解决的债权纠纷的案件,由工作站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事实与理由的确认,完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最终形成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三是对于债务人赖债不还以及调解不成的案件,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及时提交诉讼,推进司法裁决,促进矛盾纠纷公正解决。通过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方式,最大程度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解纷效率。

工作站自2022年6月成立至今,累计解决金融纠纷118件,通过减费让利、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等方式,为金融机构盘活化解不良贷款本金226.39万元、利息119.81万元。

探索创新,不断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高品质司法服务

推动完善工作制度,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同向发力,形成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促成“金融+法院”的良性互动,打造高效、便捷、公正的金融纠纷化解新途径。

推动诉讼调解与各类多样化调解融合对接,组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的金融调解员团队,挑选调解经验丰富、金融法律法规掌握全面的人员,提升金融调解工作能力。

打造高品质司法服务示范基地。通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努力实现司法需求就地吸纳、金融纠纷就地化解、司法服务就地提供、巡回审判就地开展,通过发挥司法力量助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辐射效果,为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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