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就去找北陀人民法庭化解,他们开设的‘一点半法庭’便民又利民。”这句话,在昭平县北陀、富罗两镇6万余名村民中口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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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陀法庭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最偏远的一个派出法庭,距离县城85公里,辖区地处大山腹地,山路崎岖难行,交通极为不便。根据这一实际,北陀法庭主动转变司法作风,推出“一点半法庭”的司法便民诉讼模式,及时回应基层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一推二延 开庭以群众的时间为准
何为“一点半法庭”,亲身体验过的陈大伯最有发言权。
陈大伯家住昭平县富罗镇砂子村辽头,今年10月,因自己山头的树木被偷盗一空而成了原告。北陀法庭通知陈大伯上午8点半出庭,这却让他犯了难。
“路太远,走完村道走乡道,前前后后得3个小时才能到法庭。如一定要8点半赶到,就要提前在镇上住一晚,得200元,舍不得。”陈大伯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如何帮陈大伯解困?北陀法庭庭长黎婧给出了解决办法:“我们的做法是和群众‘对表’,根据群众距离法庭的远近,计算他们赶到法庭所需要的时间,把8点半开庭的庭审,推迟到他们能到庭的时间,既保证了出庭率,又为群众节约了资金。”
随后,法庭根据陈大伯的时间,将开庭时间推迟到上午10点半,中午不休庭,到下午1点半,才基本审完案件。
“法庭安排得好,我点赞!”陈大伯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在乡村案件审理中,北陀这种推迟开庭时间且中午不休庭的方式,经常导致庭审时间延长至下午1点半,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一点半法庭”。
“一点半法庭”讲究“一推二延”,“一推”是指将庭审开始的时间参照当事人合理的能到达的时间适当往后推迟,比如计算当事人行程与交通方式,能在上午9时到达的,庭审时间确定在上午9时之后;要到上午11时才能到达的,就确定在上午11时之后。“二延”是指放弃午休的时间,庭审开始后延续到中午,直至庭审结束才休息。
过去人们常说“官大表准”,黎婧打趣道:“现在我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调整开庭时间,尽量‘以群众的表为准’,使审判过程更为人性化。”
近两年来,北陀法庭通过“一点半法庭”审结的案件109件,其中调解成功或以调解促成的撤诉案件78件,调撤率高达71.6%。并为当事人节省住宿费、伙食费等诉讼成本6万余元,实现了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统一。
春风送暖 满心关怀传递司法温度
“法官,我们要离婚!”日前,来自北陀镇乐群村的老廖和妻子带着怒气来到了北陀法庭。
“都先消消气,咱们先喝口茶,坐下来慢慢说。”进了法庭,黎婧先给每人倒上一碗清香扑鼻的热茶,一时间,弥漫的茶香把空气中的火药味冲淡了不少。
茶入口,一人一句,事情的原委逐渐明朗,原来这是一起因生活矛盾导致的家庭纠纷。找到了问题的症结,黎婧从情理出发,以夫妻存在多年感情为突破口,循循善诱解开两人心结,再释法析理,将法律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最终两人都表示愿意回去好好过日子。
“法庭地处农村,村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要化解纠纷,必须注意和讲究语言的运用。”黎婧说,北陀法庭秉承着调解优先、耐心化解、人文关怀的处理原则,推出以公心树权威、热心建感情、诚心解民忧、婆心释法理、红心促审判、连心构和谐的“六心”工作法,架起当事人之间心灵沟通的桥梁,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法官的这一举动,让我心窝暖暖的。”因担忧迟到不被准予参加庭审,富罗镇牛角村的赵某饿着肚子赶到庭审现场。法官得知赵某没有吃早餐后,还特地让他到集市吃个“早午饭”再开庭。
延伸触角 打通为民“最后一公里”
稻香秫熟暮秋天,阡陌纵横万亩连。九月的北陀镇善政村,正是收获的季节,秋风轻抚下金黄色的稻浪漫涌微漾。在稻田的另一侧,北陀法庭正巡回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案件的被告是老李,他在建房后,将排污管、石头、垃圾等放在邻居老邱的田中,给老邱的耕种带来了严重影响。咽不下这口气的老邱,决定将他起诉到北陀法庭。
考虑到正值秋收,村民们忙于田间地头无暇顾及案件审理进程,黎婧带着工作人员一起,把法庭“搬”到了他们的家门口。
“农田是咱们老百姓的心头肉,把农田弄脏弄臭了,换谁都会急眼,你们说是吧。”庭审中,黎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围观旁听的村民们也觉得法官说得有理,低声讨论了起来。
经过耐心细致地劝说,虽然最终双方没有同意调解,但在庭审结束后,放下“面子”的老李还是将排污管改了道,并清理了垃圾。老邱田上的清新空气又回来了。
巡回审判送法到“家”,对北陀法庭辖区的村民而言,已经成了一种“乡俗”。近年来,北陀法庭秉承“一点半法庭”式的司法便民服务理念,先后推出了夜间法庭、假日法庭、晚间立案、巡回法庭等,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乡村司法便民服务新机制,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应民之所呼,解民之所忧。北陀法庭永远站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守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释放司法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