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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确定争议牛。
图②:鉴定人员对原告方母牛做血样采集。
图③:鉴定人员对被告方母牛做血样采集。
图④:法官在鉴定笔录上签字。
12月14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法官前往辖区城郊镇都寮村黎坊村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做现场鉴定。
原、被告系堂兄弟,因一头小牛的归属争到不可开交。经当地村委会等多方多次调解无效后,纠纷诉至法院。原、被告都坚持小牛是自家母牛所生,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司法鉴定来确定各自母牛与争议小牛的亲子关系,并组织双方选定鉴定机构。为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组织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村干部一同到现场开展牛的“亲子鉴定”。
鉴定现场,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确定争议牛后,由鉴定机构对这三头牛进行了血样采集,最后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法官在鉴定笔录上签字确认。